AD0316000-2013-013
沪新出产业〔2013〕11号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
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本市各出版、发行、印刷、报业集团,图书出版社,音像电子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印刷单位,发行单位,复制单位,出版物进出口公司,互联网出版单位,电子书出版单位,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其他新闻出版业务单位,区、县文化局:
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关于做好2013年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新出厅字(2013)384号]的要求,现将2013年本市新闻出版统计年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内容与方法
(一)全国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复制业、出版物进出口、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以及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等业务统计实行全面调查。
(二)全国印刷、出版物发行等业务统计,以及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采取全面调查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
1.全国出版物发行业务统计中,新华书店系统发行单位、供销社系统发行单位、邮政系统发行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其他具有出版物总发行或批发资质的发行单位、一定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2.全国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中,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互联网出版单位,电子书出版单位,印刷企业,复制单位,新华书店系统发行单位、供销社系统发行单位、邮政系统发行单位、出版社自办发行单位、其他具有出版物总发行或批发资质的发行单位、一定规模以上的出版物零售单位,出版物进出口单位,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中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实行全面调查;一定规模以下的出版物零售单位,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个体经营者,从事其他新闻出版业务活动的单位和个体经营者实行抽样调查。
(三)凡填报各类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报表者均须填报《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
(四)各类出版传媒集团(含出版,报刊,印刷,发行),须报送集团(合并)报表和集团本部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表》,同时附上盖有集团公章的相应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报送的财务报表应为经过审计或其他财会程序产生的正式财务文件(如审计报告)中的原件或复印件,保证准确、真实、有效。
二、报送方法
请各单位根据我局现行统计信息化网络体系,分别登陆有关统计网络。请图书出版社、报社、期刊社、出版集团、报业集团、印刷集团、出版物进出口、互联网出版单位、电子书出版及从事其他新闻出版业务活动单位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新闻出版网(cbj.sh.gov.cn)选择“在线办理”,在“报刊上报系统”填报数据;《输出版权分类汇总表》、《输出版权汇总表》、《引进版权分类汇总表》和《引进版权汇总表》等4份版权贸易统计表可通过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站(www.ppsc.gov.cn)“软件下载”栏目中的“版权”分栏下载填报;印刷单位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新闻出版网站(cbj.sh.gov.cn)选择“在线办理”,在“上海印刷企业信息录入系统”填报数据;出版物发行单位发行统计、复制单位复制统计及音像电子出版社的《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表》通过(bb.fxit.cn)下载“上海市新闻出版局网上电子报表申报系统-企业填报端”填报数据;音像出版社、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出版与发行统计,使用总局的音像电子填报统计软件客户端填报上报数据;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及营业收入、资产总额排名前10位的入驻企业,登录“全国新闻出版统计网”(www.ppsc.gov.cn)选择“在线直报”。
三、工作要求和报送时间
各新闻出版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按各项新闻统计报表制度规定,及时填报统计数据报我局。由我局对统计数据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1.图书出版、报纸出版、期刊出版统计报表,2014年1月5日前报我局;
2.出版物进出口统计年报,2014年1月10日前报我局;
3.版权管理和版权贸易统计年报,2014年1月3日前报我局版权产业促进处,联系人:王珂,电话:64370176*8305,E-Mail:kwang@sppa.gov.cn。
4.复制、印刷统计年报,出版物发行(含抽样调查数据)年报,2014年1月15日前报我局;
5.新闻出版企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统计年报(含抽样调查数据),2014年1月15日前报我局;
6.国家级新闻出版产业基地(园区)统计报表,于2014年2月15前报出;
7.新闻出版单位基本情况表的报送时间与各业务统计报送时间相同。
联 系 人:蔡维隆
联系电话:64370176-8313,64661407
传 真:64331941
上海市新闻出版局
2013年12月3日